房产抵押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贷款对象:
辖区内具有生活消费资金需求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1.年满2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且男性借款人年龄与授信有效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女性借款人年龄与授信有效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能提供本行认可的可作为抵押的房产;
6.贷款用途必须符合社会需要、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7.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生产经营类贷款需求的客户除具备以上规定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明、纳税凭证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经验,借款人原则上从事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应满2年;
3.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投资经营的企业原则上要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主要结算业务要通过本行办理;
4.所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合伙或公司制企业还应出具企业合伙经营协议或章程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须为工商局出具的最新档案资料);
6.以法人房产作抵押的,应出具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材料;
7.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
“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先进行额度授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根据不同类别抵押物的抵押率来确定,授信额度原则上在抵押物价值的60%内。
贷款期限:1-3年。
担保方式:抵押或抵押加保证的担保方式。
提供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婚姻证明(属未婚的,需由有权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3.申请人主要亲属(一般指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房产共有人的,需提供房产共有人身份证材料;
5.收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如抵押房产共有人在有关合同文本上签字则不需提供;
8.拟抵押房产已出租,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承租人承诺书;
9.本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