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性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本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向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农户、私营企业主及投资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生产经营户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的贷款。
产品特点:
1.贷款用于经营用途,额度高
2.多种担保方式,自由选择
3.手续简便、放款快、还款方式多样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不超过60周岁,在本行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记录良好;
3.借款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4.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能够提供具有真实、合法的用款需求的证明材料;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根据借款期内物业可用于还贷的现金流确定。同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物业市场评估价值的70%(其中标准厂房最高不得超过市场评估价值的70%)。
2.贷款期限:根据物业项目的还款进度确定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具体还款期限,并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还款计划。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同时,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经营期限和房地产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3.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规定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1.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分期等额本息;
3.分期等额本息;
4.我行允许的其他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