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贷通”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统贷通”贷款是本行向中小微型企业发放的,由淮安市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担保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经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获得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贷平台支持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1、持有经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发并在其经营年限内的营业执照;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含租赁场所);
4、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各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合法管理程序;
5、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6、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可靠合法的第一还款来源,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7、符合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提供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合格的税务登记;
5、企业近三年及当年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6、经工商局登记备案的企业章程,合伙制企业的合伙协议;
7、企业验资证明;
8、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9、开户许可证,须在本行开设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10、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