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以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担保,淮安农商行为客户办理的各种表内外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贷款条件:
1、依法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或其他的国家授权登记部门登记或备案,并办理了有效的年检手续;
2、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并能够提供符合本办法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
3、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当持有贷款卡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贷款卡;
5、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有相当的现金流,信誉良好。
贷款额度:
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率最高不超过50%。
融资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合同值))×100%
2、对以预计将于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的,信贷业务实际办理金额不得超过经质押融资率调整后的应收账款已现实产生的部分。
贷款期限: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期限3-6个月。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60%。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业务申请人向经办行提出融资业务书面申请,出质人除应按海安农商行贷款担保管理的要求提供相关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之间对应本笔应收账款的交易合同。
2、货运单据、发票、经业主确认的工程进度表等能够证明应收账款真实性、确定应收账款实有金额的相关材料原。
(二)应收账款债务人须提供的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资信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复印件;
3、验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
4、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特种行业许可证、安全合格、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5、上两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贷款流程:
申请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落实审批附加意见,并签订三方协议―签订有关借款合同(承兑协议、质押担保合同)―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书》―办妥质押登记―发放贷款―贷后管理。
还款方式:
企业借款结息方式按月结息,自然人借款结息方式利随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