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二维码收单商户手续费优惠规则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淮安农村商业银行
关于调整二维码收单商户手续费优惠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收单商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淮安农商银行的支持与厚爱!为进一步促进收单业务健康发展,提升商户服务水平,自2024年8月1日起,本行将对二维码收单商户手续费优惠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规则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存量商户
根据收单商户绑定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及理财、保险、贵金属当月日均余额给予次月免手续费交易额度(针对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及以下的交易),具体如下:
绑定结算账户活期存款及理财、保险、贵金属当月日均余额 | 次月免手续费 交易额度 | 超额部分 | 备注 |
0.1万元以下 | 0 | 实行借记卡2‰、贷记卡2.5‰手续费费率 | 免费额度仅针对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及以下的交易 |
0.1万元(含)-1万元 | 3万元 | ||
1万元(含)-5万元 | 6万元 | ||
5万元(含)以上 | 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含)以下免手续费,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以上实行借记卡2‰、贷记卡2.5‰手续费的费率,并按绑定结算账户近三个月活期存款日均余额的3‰为最高限,返还实际收取的手续费。 |
(二)新增商户
新入网收单商户三个月(含开通当月)内执行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含)以下免手续费,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以上实行借记卡2‰手续费、贷记卡2.5‰手续费的费率,第四个月起按存量商户手续费优惠规则执行。
二、特别说明
(一)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政府机关等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相应规则;
(二)当月优惠额度仅限当月使用,未使用完的手续费减免优惠按月清零,不累加、不结转;
(三)销户重开的商户不作为新增商户;
(四)对存在疑似信用卡套现、协助电信诈骗等违规交易行为的商户,将取消手续费减免优惠,并有权采取其他风控措施;
(五)如对本次手续费优惠规则调整有疑问,请具体咨询本行各营业网点及收单服务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