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8日
关于综合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淮安农村商业银行的支持。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自2025年8月8日起,我行综合积分规则将做如下调整:
(一)借记卡、电子银行类
业务 | 类别 | 业务规则 | 获得积分 |
借记卡 | 开户 | POS机消费 | 0分 |
电子银行 | 交易类 | 借记卡新开卡 | |
个人网银开户 | |||
手机银行开户 | |||
省级微信银行并绑定银行卡 | |||
代收费签约(电费) | |||
银行卡POS机消费 | |||
手机银行交易 | |||
个人网银交易 | |||
ATM机取款 | |||
ATM机存款 | |||
第三方支付(财付通、支付宝、百付宝、京东支付) |
二、贷记卡类
POS刷卡消费,每消费50元积1分,不满50元不积分。积分商户类型包含:餐饮、娱乐、工艺美术品类;百货、中介、培训、景区门票等;加油、超市类。累计涵盖227种商户MCC码。
三、兑换规则
综合积分兑换价值500积分=1元人民币,月兑换上限15万分,年兑换上限30万分。有效期最长三年。
本次规则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您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电话:96008。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