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农商银行官网欢迎您浏览!
您的当前位置: 客户服务 > 金融知识宣传>详细页面

纪念《反洗钱法》颁布10周年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日

  纪念《反洗钱法》颁布10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洗钱”是什么?

  洗钱是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通俗地讲,就是把“不干净”的非法收入变成“干净”的钱。

  二、洗钱罪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犯罪规定如下: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受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劵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三、打击洗钱、人人有责

  1、公民应当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得出借身份证证件、账户等为他人办理金融业务、不得为洗钱活动提供方便,避免因协助洗钱而触犯法律

  2、公民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应积极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按要求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及资料,理解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程序,并信任金融机构不会因为反洗钱而侵犯您的任何合法权益。

  3、打击洗钱犯罪,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了解反洗钱知识,并积极对涉嫌洗钱犯罪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